吉林信托-汇融23号东方银座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募集已结束)
预期收益率:100-300万:7%,>=300万:7.5%
募集进度:
100% 
2017-07-04更新:
起投金额:100 万
投资方向:房地产
产品总额:1.9 亿元
产品期限:24 个月
付息方式:按季付息
产品亮点:
【吉林信托简介】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吉林省唯一一家专业从事金融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09年3月,按照信托新法规的要求,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公司重新换发了新的金融许可证。…点击查看详情>>

风险评分:

5.93
说明:评分范围为0-10分,评分越高,表示风险越低。大多数固定收益信托/基金资管产品的风险测评评分为5-8分。10分并不表示没有风险,只表示风险很低。

风险评级:

风险较高
说明:风险评分>=8分,风险很低;风险评分>=7分,风险较低;风险评分>=6分,风险中等;风险评分>=5分,风险较高;风险评分<5分,风险很高。

风险点评:

        融资主体:融资主体的净资产较低,资产负债率很高。融资主体评分为1.68分,实力较弱。
        还款来源:第1还款来源为房地产销售收入,还款金额不够充足,目前进展为四证齐全,已经开始施工,房地产项目所在地为其他地区的县或县级市城区,地理位置不太好。还款来源评分为4.98分,还款来源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抵质押措施:第1抵押物为在建工程,抵押物金额为3.825亿元,抵押物所在地为其他地区地级市城区,地理位置比较一般。 抵质押措施的评分为6.62分,抵质押物基本充足。
        担保措施:第1家担保方为与融资主体及其母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的公司,担保方净资产适中,资产负债率较低。担保措施的评分为6.48分,担保措施比较不错。
        综合来看,该产品的最终风险评分为5.93分,风险评级为风险较高。

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评分:

<300万:5.43 分;    >=300万:5.43
说明:评分范围为0-10分,评分越高,表示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越高。大多数固定收益信托/基金资管产品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评分为5-8分。当评分为“0”时,代表的值为小于等于0的整个区间,当得分为“10”时,代表的值为大于等于10的整个区间。

投资建议:

        该产品风险评分为5.93,风险较高,适合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者。100-300万的份额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评分为5.43,收益适中,可以购买;300万及以上的份额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评分为5.43,收益适中,可以购买。

融资主体信息:

融资方:沈阳东方银座莱茵城置业
      沈阳东方银座莱茵城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29日,是专为开发“沈阳东方银座莱茵城”项目而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港币52000万元,由东方银座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出资港币50000万元,持股96.15%,沈阳市东方银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等值于港币2000万的人民币,持股3.85%。公司法人代表:黄良文。
      截至2015 年,公司资产总额 87167万元,负债合计71698万元,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15469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末,融资人资产总额1374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7368万元,非流动资产436万元;负债总额12560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77603万元,非流动负债4800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809万元。公司为新成立公司,尚未产生大规模销售回款,还没有形成项目收入。

还款来源:

资金投向:
      资金用于向融资人发放信托贷款,贷款用于融资人开发的“沈阳东方银座莱茵城一期C区”的棚改安置房项目建设。
第一还款来源:底层项目销售回款及广森集团往来款
项目概况
      莱茵城项目一期预计总计划建筑面积313447.14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9.29亿元,平均建筑成本为6154.15元/平米;其中A区五星级酒店平均建筑成本16226元/平米,B区商铺、情景洋房、小高层平均建筑成本4200元/平米,C区商铺、情景洋房、小高层平均建筑成本3925元/平米。
      本次楼盘位于中德产业园核心地段,2016年该产业园升级为国家级产业园,项目辐射范围包括整个中德产业园,因项目开发早,是该区域内唯一在建及在售楼盘,未来2年内直接竞争对手少,升值空间很大。同时项目所在地正在规划地铁三号线,预计年底前开工。紧靠五星级酒店,后续还有大型购物中心,商业较为方便,物业为自有物业,服务保障性较强。项目有2000套住房纳入沈阳经开集团安置房采购计划,已签署协议,销售保障性很高;企业可先按市场价格自行销售住宅,剩余住宅按照安置房协议价格作为安置房出售。
      根据《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屋购置协议》的约定,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向融资人采购2000套住宅作为安置房,目前采购了B区197套。如融资人将C区全部住宅按协议出售作为安置房,按照协议约定价格(多层每平米4550元,高层4150元)出售,住宅部分总计金额为57250万元(其中多层12387万元,高层44863万元)。
      按照压力测算,在房价下降20%时,销售回款仍可全面覆盖本次融资金额,并留有一定余量。

抵质押措施:

第一抵押物: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
      本抵押物为项目土地和在建工程,以及盘锦东方银座广场第三层,抵押物足值。其中信托计划一期抵押物为:沈阳东方银座莱茵城一期部分土地及在建工程,评估值为38254.02万元,抵押率为49.67%;信托计划二期抵押物为沈阳东方银座莱茵城一期A区评估价值1767.47万元的在建工程,其建筑面积2079.38平米,以及盘锦市东方银座・中心城购物广场第三层,产权面积15446.67平米,评估价值12280.10万元,在建工程抵押率45%,商场抵押率66.81%。

担保措施:

第一担保方:深圳市广森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广森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1997年9月在广东省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企业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名称为“深圳市广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7年2月变更为现名)。截至2016年9月底,广森集团注册资本为 1.08亿元,股东为李森(98.00%)、钟帆飞(2.00%),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李森。
      截至2016年9月末,广森集团设有财务中心、审计部、法务中心、资本运营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招标部、采购中心、成本控制中心,项目运营管理中心、品牌部、策划营销中心、销售服务中心重大项目中心等职能部门,拥有直接控制及间接控制子公司8家,公司在职员工总数1,938 人。2016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排名中位列第63名,资产实力雄厚。
      2015年12月18日,在由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的2016年广森集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广森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2016年末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的信用评级报告中,评级为AA。
      截至2015年,担保人合并资产总额117.91亿元,负债合计47.14亿元,所有者权益70.77亿元。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49亿元,净利润4.53亿元。截至2016年9月末,担保人资产总额118.83亿元,其中流动资产69.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58.66%;负债总额44.5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74.27亿元。担保人资产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在37.5%,处于较好水平。
第二担保方:实际控制人担保
      广森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森、钟帆飞夫妇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其他风控措施: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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