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主体信息:
融资方:隆阳广
“隆阳广厦”:于2011年4月29日经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区直属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802.71万元,出资人为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局公房管理所,占注册资本的100%。“经营范围”:隆阳广厦作为隆阳区保障房项目的建设主体,承担了中心城区的保障房项目开发建设。公司的主要业务是负责隆阳区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的开发建设及物业管理
还款来源:
资金投向:
用于补充隆阳广厦流动资金。
第一还款来源:隆阳区财政对应收账款的回款
保山市隆阳区
隆阳区是云南省保山市辖区,地处怒江山脉尾部、高黎贡山山脉之中,镶嵌于澜沧江、怒江之间。截止到2014年,隆阳区辖2个街道、6个镇、6个乡、4个民族乡。截止到2010年末,隆阳区常住人口为93.56万人,保山市隆阳区属于保山市核心区域,保山市有属于国家面向东南亚战略的重要区域,因此上级补助收入历年来均保持稳定并逐年增长,尤其是中央提出“一带一路”战略的2015年,保山市隆阳区上级补助收入大幅增加。GDP:2013年,隆阳区生产总值完成168亿元。
2014年,隆阳区生产总值完成1900187万元,比上年增长13.0%,2015 年保山市隆阳区全年财政总收入60.46亿元,其中一般财政预算收入15.3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85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8.18 亿元,保山市隆阳区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一般预算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
第二还款来源:融资方经营性收入
担保措施:
第一家担保方:隆阳国资
“隆阳国资”:成立于2001年1月,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2,500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67.22亿元。董事长孔祥瑞,历任隆阳区移民局担任规划股股长、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担任副局长。
“经营范围”:受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委托,管理和经营财政有偿资金债权转股权业务,经批准的国有资产股权出售、转让业务,市级财政其他投资入股业务,用所持有的国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业务;筹措城市基础建设资金,
管理区级财政用于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部分批准后可开展的经营活动
其他风控措施:
财政承诺: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出具确认函,将应收账款支付资金纳入隆阳区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