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资产-南通新沿海应收债权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36个月)

  (募集已结束)
预期收益率:100-300万:8.5%,>=300万:9%
募集进度:
100% 
2016-02-25更新:
起投金额:100 万
投资方向:基础设施
产品总额:3 亿元
产品期限:36 个月
付息方式:半年付息
产品亮点:
【长安资产简介】
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专门从事业务范围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上海。公司是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设立的第四家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是华东地区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点击查看详情>>

风险评分:

6.06
说明:评分范围为0-10分,评分越高,表示风险越低。大多数固定收益信托/基金资管产品的风险测评评分为5-8分。10分并不表示没有风险,只表示风险很低。

风险评级:

风险中等
说明:风险评分>=8分,风险很低;风险评分>=7分,风险较低;风险评分>=6分,风险中等;风险评分>=5分,风险较高;风险评分<5分,风险很高。

风险点评:

        融资主体:融资主体的净资产较低,资产负债率较高。融资主体评分为2.18分,实力较弱。
        还款来源:第1还款来源为应收账款,应收账款金额比较充足,债务方为地方政府,当地政府一般预算财政收入一般。第2还款来源为经营性收入,还款方年销售收入一般,年利润适中。还款来源评分为7.6分,还款来源比较有保障。
        担保措施:第1家担保方为与融资主体及其母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的公司,担保方净资产适中,资产负债率较高。担保措施的评分为4.57分,担保措施比较不足。
        考虑到政府的隐性担保,综合来看,该产品的最终风险评分为6.06分,风险评级为风险适中。

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评分:

<300万:4.56 分;    >=300万:4.56
说明:评分范围为0-10分,评分越高,表示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越高。大多数固定收益信托/基金资管产品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评分为5-8分。当评分为“0”时,代表的值为小于等于0的整个区间,当得分为“10”时,代表的值为大于等于10的整个区间。

投资建议:

        该产品风险评分为6.06,风险适中,适合风险偏好中等的投资者。100-300万的份额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评分为4.56,收益适中,可以购买;300万及以上的份额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评分为4.56,收益适中,可以购买。

融资主体信息:

融资方:南通市新沿海实业有限公司
      南通市新沿海实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9日由海安县新世纪实业有限公司和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共同出资兴办南通市新沿海实业有限公司,历经几次变更,公司现注册资本为25000万元。公司虽定性为企业,但其具有完善开发区的投资环境、从事开发区农民集中居住安置房建设等特殊职能。
      2014年末,公司总资产14.54亿元,较2013年末的12.86亿提高了12.06%。公司负债全部集中在流动负债,流动负债总额为9.70亿元。
       近三年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均保持较高水平,2014年数据分别为22.35%及5.11%,总体经营情况良好,预计能持续实现一定规模的盈利,对未来现金流回笼具有较高的保障。
       综上, 公司资产负债情况保持在合理水平,财务情况比较稳定,到期负债均已按时偿还,无不良信贷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具备较好的市场融资能力。

还款来源:

资金投向:
      用于受让南通新沿海因建设海安 “新城花苑”农民集中居住点二期工程项目建设而产生的对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不低于3.95亿元的应收账款债权。
第一还款来源: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支付3.95亿元应收账款的回款
海安经开区财政实力
      2014年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35.5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9.11%。2014年,海安经开区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20.87亿元,增长18.0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20.42亿元,增长19.7%。
       最近几年,海安经开区每年的财政收支和可支配财力基本保持一定的增长,其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保持一定稳定增长态势;同时政府的再融资能力较好,各项融资工具的运用较为均衡,这些都为本计划的偿还提供可靠的保障。
第二还款来源:融资方经营性收入
      截至2014年末,南通新沿海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总额为14.54亿元,负债总额为9.6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90亿元。2014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0亿元,净利润0.24亿元。南通新沿海已通过银行贷款、信托融资等方式获得借款,渠道通畅。

抵质押措施:

3.95亿元应收账款质押

担保措施:

第一家担保方: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于1993年5月3日经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海安县和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重要的国有资产和公用事业运营主体。公司注册资本为12688万元。总公司虽定性为企业,但其具有完善开发区的投资环境、从事土地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等特殊职能。海安经开在建设开发区的同时,先后投资15个亿开发建设了南屏、立发、洋蛮河、银杏等15个近130万农民安置房小区等,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公司于2014年2月公开发行12亿元企业债券。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显示,海安经开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企业债券AA+ 的债项信用等级。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75.61亿元,较2013年末的136.05亿元提升了29.08%,负债总额109.8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2.55%;2014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64亿元,利润总额2.00亿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7.19亿元。
      2014年,公司主要完成了海安南道口以及红星美凯龙两个项目的土地综合开发业务,公司结算工程成本13,021.74万元,实现土地综合开发收入13,803.04万元,土地综合开发收入同比增长了11.14%。截至2014年末,公司尚有待开发的土地218.91万平方米,为公司未来收益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其他风控措施:

南通新沿海提供经开区管委会出具的《债权债务确认合同》,明确南通新沿海享有对经开区管委会不低于3.95亿元合法债权,并同意南通新沿海将该笔债权安全予以转让;并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时点与金额跟我司资管计划支付时间与金额相一致。
      (2)长安资产、南通新沿海、经开区管委会三方签署《应收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相关的转让条款。
      (3)长安资产、南通新沿海、经开区管委会三方签署《债权债务确认协议》,约定经开区管委会依照约定时点、金额偿付应收账款债权。
      若经开区管委会管委会不按约定偿付应收账款,则南通新沿海需回购长安资产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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