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信托-长兴永能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募集已结束)
预期收益率:100-300万:9.5%,>=300万:9.8%
募集进度:
100% 
2015-09-22更新:
起投金额:100 万
投资方向:基础设施
产品总额:1.5 亿元
产品期限:24 个月
付息方式:半年付息
产品亮点:
长三角地区政信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百强县)
【国民信托简介】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1月,并于2004年1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迁址北京并获重新登记。…点击查看详情>>

未审核或无效报告!
该测评报告未经信托易审核或经审核后认定为无效报告,信托易不保证该测评中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也不保证测评结果具有参考性。

风险评分:

6.84
说明:评分范围为0-10分,评分越高,表示风险越低。大多数固定收益信托/基金资管产品的风险测评评分为5-8分。10分并不表示没有风险,只表示风险很低。

风险评级:

风险中等
说明:风险评分>=8分,风险很低;风险评分>=7分,风险较低;风险评分>=6分,风险中等;风险评分>=5分,风险较高;风险评分<5分,风险很高。

风险点评:

        融资主体:融资主体的净资产较低,资产负债率很低。融资主体评分为5.59分,实力一般。
        还款来源:第1还款来源为经营性收入,还款方年销售收入较低,年利润适中。还款来源评分为3.46分,还款来源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担保措施:第1家担保方为与融资主体及其母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的公司,担保方净资产较高,资产负债率较低。第2家担保方为与融资主体及其母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的公司,担保方净资产较高,资产负债率适中。担保措施的评分为9分,担保措施非常强大。
        考虑到政府的隐性担保,综合来看,该产品的最终风险评分为6.84分,风险评级为风险适中。

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评分:

<300万:6.34 分;    >=300万:5.64
说明:评分范围为0-10分,评分越高,表示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越高。大多数固定收益信托/基金资管产品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评分为5-8分。当评分为“0”时,代表的值为小于等于0的整个区间,当得分为“10”时,代表的值为大于等于10的整个区间。

投资建议:

        该产品风险评分为6.84,风险适中,适合风险偏好中等的投资者。100-300万的份额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评分为6.34,收益较高,值得购买;300万及以上的份额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评分为5.64,收益适中,可以购买。

融资主体信息:

融资方介绍:长兴永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长兴永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长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高新园区,由浙江兴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组建,为政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具体负责运作长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高新园区的开发建设工作。
      作为长兴经济开发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能源高新园区和永能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得到了长兴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园区内转让的土地所得净收益和入户企业所产生的县得部分税收全额财政补贴给永能公司进行循环开发,同时从2013年开始县财政对永能公司的基建项目给予补助资本金,每年1.5亿元,连续三年。
      截至2015年6月底公司资产总规模约6.9亿元,负债规模约1.4亿元;营业总收入不断增加。公司在2012至2014年间各项获利能力指标均呈现出上升的趋势,盈利能力良好,未来收益较为可观。通过分析本次信托融资后,对融资方的经营具有促进作用,并不会对其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融资方基本能还本付息,保证信托计划的正常退出。

还款来源:

资金投向:
      以信托计划资金向长兴永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浙江新能源高新园区道路工程项目的项目收益权,融资人将所获资金用于上述项目的开发建设。 
        第一还款来源:项目的经营性收入
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长三角地区的政信类项目,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全国百强县)。融资主体为长兴永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属国有企业。融资资金用于浙江新能源高新园区道路工程的开发建设。
第二还款来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
地方政府简介
      湖州市地处浙江省北部,东邻嘉兴,南接杭州,西依天目山,北濒太湖,与无锡、苏州隔湖相望,是环太湖地区唯一因湖而得名的城市。
      201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56.0亿元,按可比价计算较上年增长8.4%。近年,长兴县经济总量持续扩大,财政收入保持增长,2014年地方综合财力达106.02亿元,较2013年增长18.44%,2012-2014年年均复合增长率20.11%。2014年长兴县公共预算收入40.23亿元,较上年增长2.00%。从公共预算收入的结构看,2012-2014年,税收收入占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4.26%、92.61%和90.85%,占比较高,反映了长兴县公共预算收入的质量较好、稳定性较强。

抵质押措施:

        无抵押措施。
        无质押措施。

担保措施:

第一担保方:浙江兴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兴长资产于2011年2月由长兴县财政局出资组建,公司初始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公司是长兴县主要的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和经营主体,融资方为其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要收入来自子公司太湖新城的土地开发收入和南太湖投资的工程代建收入、房地产销售收入。
      截至2015年3月底,兴长资产总资产172亿元,总负债56.9亿元,资产负债率33.09%。公司于2015年2月28日由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第二担保方: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人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长兴县人民政府授权长兴县交通局出资组建,是长兴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经营实体。公司根据市政规划按照市场化方式建设市政、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在当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具有不可动摇的垄断地位。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担保人资产总计388亿元,负债合计231亿元,股东权益合计149亿元。2014年度,担保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2亿元元,净利润3.8亿元。公司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担保额度为1.5亿元,担保人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50亿元,销售收入12亿元,规模较大,本次担保额度对担保人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整体财务情况影响较小。

其他风控措施:

长兴县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管理委员会出具财政支持性文件,确保信托计划按时兑付。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将浙江新能源高新园区用于建设支出的土地开发收益用作融资还款来源的函》,该函指明本项目建设还款资金来源于年度土地开发收益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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